关于召开一届七次理事会暨一届七次监事会的通知 琼供〔2016]10号
     时间:2016.05.16 点击:0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洋浦社)、省社直属(合作)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学习领会中央、我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研究部署深化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转型发展以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奋斗目标,省社决定1月27日召开一届七次理事会暨七次监事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6年1月27日会期一天,26日上午9:30-12:00报到。

  二、 会议地点

  海南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海口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号)。

  三、 参会人员

  全体理事(含近期新上任拟替补的理事);全体监事(含近期新上任拟替补的监事);部分基层社代表(五指山市社、白沙县社各2名,其他市县社各5名)。

  列席会议:省社直属(合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县社直属企业负责人(五指山市社、白沙县社各1名,其他市县社各2名)。

  四、 会议内容

  1月27日上午开会,回顾总结2015年理事会、监事会工作,部署2016年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表彰2015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典型经验交流;审议省社“十三五”规划;替补省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1月27日下午分组讨论。

  五、 有关要求

  (一)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情况(姓名、性别、职务)于2016年1月 21日下班前电传省社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604157977@qq.com;

  (二) 请接到通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单位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发言时间严格控制在7分钟以内;

  (三) 会议住宿用餐均由省社统一安排,参会范围外人员费用自理;

  (四) 每个市县限两辆车驻会。

  联系人:符艳红 电话:65236295 传真:65201697

  附件:

  1、省供销合作联社一届七次理事会暨一届七次监事会报名回执表

  2、补充通知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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