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社、直属(合作)各企业、各工作组、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全国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和省社一届七次理事会议精神,省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重点工作推进及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各市县社、各单位要以对供销合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紧紧围绕“2016年全系统要实现年销售收入93.5亿元,年利润5200万元,分别增长10%和8%以上,加快六大服务平台、六大流通网络以及六大集团公司建设”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网络资源优势,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市县社、各单位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好《方案》中每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包括每一项重点工作要具体提出“解决什么问题、解决问题要做什么工作、怎么做以及谁去做”等工作措施和计划。
市县社、各单位要对照与省社签订的综合业绩考核责任目标任务和《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明确;要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明确完成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比例、投资数额、时间节点等内容,用数字说明重点工作的具体内容。每项重点工作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一抓到底,取得实效。市县社、各单位要加大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沟通联系,加强纵向与横向对接,相互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转变作风,严肃纪律。省社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各安排3天以上时间,到责任市县蹲点推进工作。下基层用餐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省社统一从个人下乡补助中安排报销,原则上要在当地食堂缴费用餐,没有食堂的,在当地就地安排工作餐。省供销集团公司统一安排下基层工作的车辆。
各工作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以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下基层的行为,树立“为农、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严禁增加基层负担。对于工作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坚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省社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跟踪、督办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落到实处,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市县社、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重点工作的督查,并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省社各工作组下基层解决的每个问题,要及时报省社督查组。省社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2月19日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重点工作推进及责任分工方案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年。为进一步改进省社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总要求,推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社“十三五”规划和一届七次理事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任务目标,经省社理事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在业已成立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试点市县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小组的基础上,实行省社领导联系基层分片包点工作制度,制定2016年重点工作推进及落实责任分工方案,成立重点工作推进小组。省社领导班子及机关在岗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以任务事项为导向,明确蹲点指导帮扶的时间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加强事前指导、事中帮扶、事后验收,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重点工作责任事项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一是抓好“三六”战略的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多规合一”、十二大产业发展和六类园区建设的要求,按照“十三五”规划建设要求,全力实施六大流通网络、六大服务平台、六大企业集团为发展支撑的“三六”战略。六大企业集团是整合社有企业经营资源,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组建农产品运销集团、天润粮油集团、海供贸易集团、再生资源企业集团、农业社会化服务集团。(牵头领导:杨海洋,责任领导:林 莹、符 捷、雷 雨,责任单位:省供销集团公司)
二是继续抓好抓实试点市县综合改革工作。海口、三亚、琼海、临高等四个试点市县,要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今年上半年,省社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牵头领导:简纯林,责任领导:杨海洋、林 莹、符 捷、雷 雨,责任单位: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工作组、办公室)
三是非试点市县也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综合改革。非改革试点市县供销社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节奏,区分轻重缓急,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尽快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并报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履行审批手续。(牵头领导:林 莹,责任领导:杨海洋、符 捷、雷 雨、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综合改革工作组、办公室)
(二)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稳妥开展农村金融业务
一是探索试行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特点的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土地托管、半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以“保姆式”“菜单式”、规模化、系列化服务,有效增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选准突破口,在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代耕等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粗放经营等问题。(责任领导:杨海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处、省农资集团公司、省供销集团公司)
二是开展科技服务。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庄稼医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技咨询、培训和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性、专业性服务。发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在学习借鉴海口龙华“五一”田洋为农综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在海口市、临高县、琼海市、万宁市,分别选择1000亩以上面积较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田洋,建设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试点,做大做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责任领导:杨海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处、省农资集团公司、省供销集团公司)
三是稳步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省政府对建立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高度重视,明确由省金融办监管,以省社和省农业厅、省工商局联合组成海南省农村合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并由省社作为责任单位组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和评估体系。在严防严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村提供“小额、分散”的金融服务。加快推进与邮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财产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保险服务。(责任领导:雷 雨,责任单位:财务审计处、省供销集团公司)
四是利用供销社网络优势,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立足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种养等方式,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挥供销社体制、网络、品牌等优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对定点扶贫农户要建档立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精准服务。实施电商扶贫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卖得出好价。(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工会)
(三)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储备、策划一批重点项目。
一是强化联合社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继续完善市县社治理机制,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指导13个市县社完善代表大会制度,召开代表大会,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牵头领导:雷 雨,责任领导:杨海洋、林 莹、符 捷、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理事会办公室)
二是做好省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省社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安排在2016年上半年进行。为使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省社要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做好会员重新登记和换届工作,明确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条件和推荐办法,以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的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牵头领导:雷 雨,责任领导:杨海洋、林 莹、符 捷、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理事会办公室)
三是整合市县本级社有资产,指导市县供销社以产权、资本和业务为纽带,加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联合合作力度,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组建成立集团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牵头领导:符 捷,责任领导:杨海洋、林 莹、雷 雨、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重点工作推进小组)
四是加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强化省与市县联合社之间的产权联结和业务联系,以资本和服务为纽带,适时组建海南省供销联合投资公司。省供销集团要加强与市县合作,建设海南农产品仓储加工物流配送项目、海南供销海口农资物流城、海南三亚热带水果交易中心、海南中部农产品物流中心、海南南部农资农村日用品仓储配送物流中心、海供农产品及全国供销产品展示交易市场、海供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海南供销农村电子商务公司等项目。同时,省供销集团要规划建设好一批重点项目,分别是:南海渔业补给中心、供销发展大厦、三亚华鸿大酒店及宿舍区改造、琼山区新网工程建设、海供秀英新网工程建设、省社储运公司职工安置宿舍等项目。通过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切实提升企业竞争能力。(责任领导:杨海洋,责任单位:财务审计处、省供销集团公司)
五是加强省市(县)社之间的横向合作,带动市县社有企业发展。省供销集团要加强与市县社有企业联合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市县以土地入股,省供销集团以资金投资的方式,改造、建设一批“新网工程”项目。积极推进昌江石禄农副产品综合超市建设项目、三亚天涯中心旧房改造、乐来农贸市场改造、东兴危房改造、屯昌乌坡超市、屯城超市、屯昌新兴批发市场建设、澄迈瑞溪田头冷库、瑞溪职工集资房改造、海口新坡大田服务中心、临高波莲超市等项目建设。(牵头领导:杨海洋,责任领导:林 莹、符 捷、雷 雨、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重点工作推进小组、省供销集团公司)
(四)加强“六网”建设,实现连锁配送
推动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网络建设,新建或改造各类为农服务网点200个。
一是优化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省农资集团要积极推动市县农资企业采取参股、合作、加盟、特约经销等方式,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参与乡镇基层供销社农资示范直营店建设,加强与基层零售商的合作,完善农资终端销售网络。做好应对“互联网+”时代,市场挑战的准备,提升市场占有率。2016年,力争农药销售额达到3亿元,化肥经营规模突破25万吨,有机肥经营规模突破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利润1400万元。(责任领导:杨海洋,责任单位:省农资集团公司、省供销集团公司)
二是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利用全国供销社系统的营销网络,以销地市场供销合作社大型农贸市场为依托,设立海南热带农产品销售服务中心,加强产销地市场信息、购销网络对接;加强集散地和重要物流节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采取控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强化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冷链物流系统,增加农产品冷库库容,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比重,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等设施。(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合作指导处、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省供销集团公司)
三是加快日用品和粮油连锁经营网点建设,推动网络联合发展。海供贸易公司要加大力度推进资源整合力度,快速扩张门店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市场经营模式,实现多种经营样式的合理布局;海南新供销天润要加快放心粮油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全省市县区域全覆盖,逐步建成省会有总部,市县有区域配送中心,乡镇有直营店的统购分销连锁经营体系。力争2016年新建12家天润粮油门店,实现年度销售1亿元,快速提升天润放心粮油在市区的品牌影响力。各市县社要积极与海供公司、天润公司进行业务对接,2016年争取每个市县推荐2-3个铺面与海供公司合作;有经营能力的市县社可与天润公司洽谈开设加盟店。(责任领导:林 莹,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处、海供贸易公司、天润粮油公司)
四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发展推进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等高附加值业务,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开展农村废弃物回收利用等业务。创新服务供给,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绿色环保等综合性服务。(责任领导:杨海洋,责任单位:省供销集团公司)
五是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经营联合合作。加快整合现有资源优势,组建省烟花爆竹集团公司,吸收各市县烟花爆竹公司加盟合作,试点开展烟花爆竹联购分销业务,逐步实现由省级联合统一订货、采购、配送,市县组织开展县域连锁经营的格局,推进系统内的联合合作。(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六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与海南农垦、供销大集的三方合作,建设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实体网络信息化改造力度,依托供销社在市县和乡镇的各类实体网点,按照“网上交易+线下实体店配送”、虚实结合的模式,将这些网点对接电商平台,利用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进行线下的展示、体验、送货、提货和配送业务,实现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林 莹,责任领导:杨海洋、符 捷、雷 雨、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处、省供销集团公司)
(五)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密切与农民经济联系
一是加快建设新型基层供销社。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能人等联合组建新型基层社或股份公司,把基层供销合作社打造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的新型基层社。改造和建设18个新型基层供销社,打造18个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功能全的基层社“标杆社”,组织创建“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8家、基层社组织创建“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00家,培育18家省级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成立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牵头领导:林 莹,责任领导:杨海洋、符 捷、雷 雨、吴 岗、韩松定,责任单位:合作指导处)
二是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对有资产支撑、有经营服务项目的较强社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等经营业务和服务领域,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区域内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扶持的为农服务载体;对靠资产出租过日子的弱小社,要逐个进行清理整顿,对已经承包或出租经营的网点,采取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社会资本介入等方式,提高自主经营比例,对于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创造条件逐步恢复经营服务业务。对撤乡并镇后,既无资产又无经营业务的空壳社,可采取与村两委共建创办农民合作社、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方式恢复基础供销社的经营服务职能。推广“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模式,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组织部门、邮政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的合作,将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新建改造、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经营网点建设与村级党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共赢。(责任领导:林 莹,责任单位:合作指导处)
三是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工作。各市县社摸清资产、人员、债务、经营以及职工参保等情况,以市县为单位,建档立卡,一社一册,实施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基层社开展针对铺面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的专项清理工作,收回或者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创造条件逐步恢复经营服务业务。协调市县党委政府研究提出基层社债务、欠缴职工社保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市县社要对这项工作负起主体责任,进展情况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向省社报告一次。(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财务审计处)
四是加快推进农合会组建工作,构建农村经济组织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要成立海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依托省农合会,积极构建区域范围内各类实体性经营组织的公共平台,建设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使其成为农村家庭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服务综合体、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实施的供给中介体,发挥其政府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合作指导处)
(六)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按照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特点和要求,及时优化市县联合社内部机构设置,密切市县社与省社之间的层级联系,构建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下级社对上级社的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重点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并购重组、考核激励、风险控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牵头领导:简纯林,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牵头领导:简纯林,责任领导:符 捷,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成立省社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省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为组长兼总督查,督办部门为理事会办公室,并成立督查组,成员由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汇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台账对各组责任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第一组 杨海洋 副巡视员 田 莉 李贤德
责任市县:三亚、陵水、保亭
第二组 林 莹 副主任 许培英 马立军
责任市县:琼海、文昌、万宁
第三组 符 捷 纪委书记 李红卫 邱 敏
责任市县:临高、澄迈、儋州
第四组 雷 雨 副主任 郑有群 温小燕
责任市县:海口、屯昌、定安
第五组 吴 岗 党委委员 田和忠 陈可可
责任市县:乐东、琼中、五指山
第六组 韩松定 党委委员 罗艳霞 吴文峰
责任市县:昌江、东方、白沙
三、重点工作推进时间及要求
1、各小组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至少安排六天时间到责任市县蹲点指导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自行调整。
2、各小组要细化分解责任事项任务,充分调查摸底,研究落实计划,因地施策、因事施策,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并以文字形式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对下月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3、各小组每月要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总报办公室,理事会主任办公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汇报会,进行小结评议。
4、各小组下基层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轻车简从,有条件的在单位食堂交费用餐。
5、重点工作推进成果纳入党员干部民主测评和机关干部岗位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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