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大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的综合业绩考核的力度。我社紧密结合总社下达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及省社理事会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在各市县社的积极配合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受到了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表扬。
但是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市县社联网直报的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将已经完成的指标任务录入联网直报系统(注: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的部分指标以联网直报数据为准),负责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不能认真把关,导致上报到合作指导处的数据与录入联网直报的数据不统一,必须及时予以更正。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上报误差汇总表》,将填报不相符的数据于4月8日前在联网直报系统中更正过来,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合作指导处。
二、对于联网直报中的不明事宜,请与省社联网直报员韦丽珠联系。
联系人:合作指导处梁文瑞 联系电话:65230285
联系人:经济发展处韦丽珠 联系电话:65201209
电子邮箱:1254897105@QQ.COM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