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社党组全面从严治社自查整改专项工作的决定部署,2021年11月18日上午,由省社资产管理处组织儋州、万宁等供销社召开资产“两过”问题整改工作座谈会。省社王琼龙副主任参会指导,省社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务所余青梅律师应邀出席。座谈会由资产管理处陈上易副处长主持。
座谈会上,资产管理处许培英处长通报了全省供销社系统自2019年以来,尤其是今年年初由各级纪委监委牵头开展的从严治社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资产“两过”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儋州市社吴启俊主任、万宁市社黄新主任等先后汇报了各自单位在资产“两过”问题整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王琼龙副主任就两社整改案件合同,从政策层面进行剖析其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整改措施;余青梅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整改案件合同存在的瑕疵和违法性,提出了修正合同,回归合法性等法律建议和措施;儋州市社、万宁市社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就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发表各自见解。
座谈会最后,王琼龙副主任就资产“两过”整改工作明确提出了整改方向和工作要求: 一要在全省供销系统资产“两过”问题已列入省纪委监委“查破促”重点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借助从严治社专项治理工作的契机,趁势而为做好整改工作。二要在尊重历史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两过”问题具体分析,分类分步整改。三要善于抓住典型,以此作为整改工作的突破口,不断总结经验和做法,助推全省供销系统资产“两过”整改工作的早日完成。
座谈会取得较好成效,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按照省社党组工作部署要求,上下一致合力破解资产“两过”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的难题,为构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新常态而努力。